南充新闻网讯(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冯方雄)4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推动我市经济运行回升向好。《措施》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4个方面制定了20条政策措施。
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方面,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居民1年期及以上,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给予一次性贴息。该时间段内,南充还将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同步发放线上和线下餐饮、零售、汽车等专项消费券;对在南充开设首店的经营主体给予不同级别的资金激励;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在南充举办各类演艺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方予以资金激励。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在南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的承办方予以资金激励。
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对招工的企业给予招工成本补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招工成本补贴;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贴息;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组织实施“一单制”联运且发运的集装箱达到500柜以上的企业,按100元/柜(重箱)给予运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激励。
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市级财政按不超过获得省级激励资金的20%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生产规模、增速均达标的建筑业企业,分档分级给予激励。对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经营规模、增速均达标的的批发、商贸零售、餐饮、电商企业,分档分级给予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获评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或国家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激励;对营业收入、经营规增速达标的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分档分级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旅行社“引客入南”的按照引进市外游客数量给予奖励,拍摄传播景区景点优质短视频进入传播影响前5名的给予激励。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对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国内省级以上中试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交易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投融资机构等到南充开展经营活动的,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万元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超额完成生猪、牛、羊出栏目标任务的县(市、区)给予激励;对工业、农业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设立商贸服务业企业并首次达到规模的,分档给予激励。鼓励商圈、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对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分档给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