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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3 10:09:00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推动文明交通常态化建设,营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持续严查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整治重点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酒醉驾、违法停车、违规变道、不礼让斑马线;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飙车炸街”;货车超限超载、闯红灯、闯禁令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棚(风挡)、不按规定登记上牌、违法载人;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保障自身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三、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乱走斜穿、翻越交通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其他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现场查处与监控抓拍、严格执法与宣传曝光相结合等方式,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查。
对不服从公安执勤人员指挥或阻碍交通警察执行职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城市文明交通的提升需要全体市民参与支持,让我们警民携手同心,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2日
记者:徐辉|通讯员:杨峰
编辑:李燕飞|校对:赵文丽
审核:蔡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