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乔雪峰
近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决定》对2018年施行、2019年修改过个别条款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填补制度空白,为快递包装治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2024年业务量达1750亿件,已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人均接收快递超120件,但同时也带来包装物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等多方面措施综合施策、系统治理。
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本着急用先行原则,主要针对快递包装问题进行专项修改,未涉及《条例》其他内容,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快递包装带来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等问题,健全完善包装管理相关制度机制,为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快递包装设计、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明确企业以及政府、行业组织、快递用户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力求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
三是坚持规范引导并重,统筹考虑行业实际和企业承受力等因素,在增强刚性约束的同时发挥好法律制度的引导功能,营造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潘迪表示,《决定》对快递包装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标志着快递包装治理的法治保障逐步走向完备。特别是以新条例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与标准体系链接互动、衔接配合,形成了行为模式与技术要求相结合的包装行为规范体系,必将对快递包装绿色发展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快递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民生,已经成为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业态,也日益成为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快递包装治理工作。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快递包装物的使用、回收作出规定。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快递包装治理的具体举措。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制定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对于邮件快件包装物的使用、包装操作及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此外,国家标准委还发布了《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快递封装用品》《快递循环包装箱》《邮件快件循环包装使用指南》等推荐性国家标准,为规范快递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包装活动提供技术指引。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表示,快递包装具有使用量大、涉及面广、责任主体多、循环链路长的特点。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有关政府部门、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商品生产企业、包装生产企业、快递行业组织、消费者等责任主体在快递包装设计与制造、减量与替代、作业与流通、废弃与回收、再生与循环等全链条各个环节上的不同责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履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格局。